业主单位:芜湖齐伟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红星路14号厂房,总投资400万元,建设内容为:购置涂胶机、模切机、吹膜机等设备,形成年产80吨保温材料的生产能力。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涂胶、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吹膜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管控要求。采用低VOC含量胶粘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口须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口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依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严格依法依规建设、运行管理环保设施,健全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其它环境保护措施。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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