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基建资金。项目概况:包括新建矿井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70m3/h,设计外排水量40m3/h。处理后的矿井水大部分作为井下洒水、选煤厂补充用水、瓦斯抽放站冷却补充水、锅炉补充水及瓦斯电厂补充用水使用,剩余部分污水深度处理后直接排放。矿井水处理后,产品水水质指标满足《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中“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水质”有关规定、《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选煤用水水质指标”的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水质要求;超过矿井用水量的部分溢流排放,外排水经处理后满足“关于山西晋煤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龙湾矿井及洗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关于水质指标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芹池镇原庄村龙湾矿井工业广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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