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安装硫化机、密炼机、开炼机、橡胶挤出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橡胶制品 2000吨。
①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 经市政管网排入任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②配料、混炼、开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硫化废气共同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排放。顶吸废气由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标准;臭气浓度、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实施分表计电,在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及厂界处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③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④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按规范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立完善危废管理制度,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布袋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要严格落实各类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建设单位:河北聚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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