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江西祥太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99853.3m2(299.78亩),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厂区预留空地建设主体工程(合成车间)和辅助工程(氧气发生间、配电间、机柜间等),项目主要用地为合成车间(1178.3m2)、氧气发生间(1319.4m2)、配电间(482.1m2)、机柜间(210.3m2),在合成车间建设1H-1,2,3-三氮唑-4,5-二羧酸、1H-1,2,3-三氮唑、2,3-吡啶-二羧酸生产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储罐区废气、燃气锅炉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工艺废气、储罐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阻火器+RTO+急冷塔+碱洗塔处理+27m排气筒DA002排放;燃气锅炉废气依托现有1根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三级碱液吸收+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表1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业》(DB36/1101.2-2019)中表2排放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和表3排放标准的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 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所有废水均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输送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采用“高浓度调节池+铁炭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混凝+臭氧氧化1+水解酸化+高效厌氧+A/O池1+二沉池1”处理后,再与低浓度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低浓度调节池+厌氧池+A/O池2+二沉池2+臭氧氧化2+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出水池+无阀滤罐”)处理,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执行景德镇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根据污水处理厂排水协议,废水常规污染物执行景德镇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特征污染物色度、挥发酚、总锌、硫化物、二氯甲烷、急性毒性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排放标准,特征污染物AOX、甲苯、甲醛、总锰参考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基准排水量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4标准。。废水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景德镇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排入昌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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