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绵阳启明星磷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绵阳启明星磷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安州区河清镇宝华村,主要生产黄磷、磷酸及磷酸盐、甲酸及甲酸盐等系列产品,现有2台5000吨/年黄磷电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及绵阳市应急管理局现场核查要求,企业拟对厂区现有设备进行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实施黄磷1#2#电炉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厂房及附属设备,淘汰现有2台5000吨/年的黄磷电炉,改建为1台10000吨/年黄磷电炉,配套建设1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20万吨/年磷渣综合利用装置和15吨/小时黄磷尾气锅炉1台。建成后,全厂黄磷产能不变(2.5万吨/年),1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产出的磷矿粉团块全部作为黄磷原料使用,20万吨/年磷渣综合利用装置对全厂大部分磷渣加工为磷渣粉,加工后作为副产品外售水泥厂。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5万元。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为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绵阳市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受磷槽溢流废水经“初沉池”与处理后与其他含磷污水(黄磷尾气水封废水、精制槽溢流废水、黄磷储罐水封废水、泥鳞池废水、水淬渣池废水、含磷废气洗涤塔废水、黄磷尾气净化系统废水、地面清洁水、实验废水等废水)经收集后送入已建“折流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黄磷生产工序;锅炉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等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后回用于黄磷生产工序。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艺设备和输送管道均密闭,各类生产废气分类收集、处理。黄磷装置综合废气(出渣出铁口烟气由集气罩收集,精制槽废气、沉降槽废气、泥磷池废气、水淬渣池废气、折流池废气均为密闭并负压集气)经新建碱洗塔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DA016)排放;原料预处理装置废气(烘干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引入转鼓烟气处理系统(拟采用“石灰水洗涤”+“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由42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磷渣综合利用装置废气(转鼓蒸磷高温烟气、磨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引入转鼓烟气处理系统处理;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尾气经“炉内喷脱硫剂+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塔”方式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DA017)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六偏磷酸钠聚合炉废气、三聚磷酸钠聚合炉废气按照《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要求进行控制,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加强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书核算,分别以黄磷生产装置、原料预处理装置区、磷渣综合利用装置区边界100米、50米、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