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80万个钢桶生产线项目。项目配套主要生产设备为全自动水性喷漆线1条、预卷喷胶机1台(采用本体型胶粘剂)、丝印机1台(采用水性油墨)、压力机2台、开卷机1台、剪板机2台等。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水帘柜更换废水、洗喷漆枪废水、涂装废气处理水喷淋废水、洗喷胶枪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涂装废气和打磨粉尘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和粉尘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限值、表6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要求。丝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焊接废气和胶水挥发废气采取有效措施后达标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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