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对现有项目《年产1.3GW光伏组件项目》进行重整改建,改建后项目生产自动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原有项目共设置3个主要排放口,由于产线设备改建,生产线的层压废气和固化废气将不再使用同一个排放口排放,新增一个主要废气排放口。
1.废气污染防治: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水喷淋塔+UV光氧催化+干燥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层压废气经高压静电除油+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灌封胶固化废气经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排气筒高度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喷淋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须满足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助焊剂、废助焊剂包装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灌封胶包装膜、废灌封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和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 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重点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库、液态物料储存间等的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6.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建设单位:蚌埠英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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