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金昌市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贵金属分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条合质金金精炼生产线,采用冲片、王水溶解、还原、铸锭等工艺,通过外购95%以上合质金生产Au99.99金锭45t/a;现有银阳极泥金精炼生产线工艺不变,原料仍来源于白银生产线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扩能改造后银阳极泥处理能力由47.86t/a增加至110t/a,年产Au99.99金锭由25.05t/a增加至55t/a。两条金精炼生产线Au99.99金锭总生产能力达到100t/a。项目总投资68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7万元,占总投资的17.4%。
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合质金生产线王水溶解釜废气经预洗回收塔、六级动力波尿素吸收装置处理后,与还原釜废气、银阳极泥生产线釜槽废气一并进入两级动力波碱液洗涤塔,处理后的废气经30m排气筒排放;中频炉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进入高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盐酸、硝酸密闭、常压储存于金精炼厂房内,加强厂房通风,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项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硫酸雾、氯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二氧化硫、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氯气无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6要求,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金银精炼厂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金精炼预浸还原液、二次还原后液交由铂族生产线提取铂钯;金粉煮洗废水、金精炼废气净化废水排入贵金属分厂中间水处理站,废水排放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间接排放要求,其中总铅、总镉、总镍、总砷、总汞、总钴须达到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要求,总银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排放要求,以上废水最终排入金川公司重金属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管网排入选冶化厂污水处理总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建立地下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确保污染得到控制治理。
(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施工期安装废弃包装物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环卫设施处置。运营期氯化银渣、二次分金尾料送至卡尔多炉回收稀贵金属,厂区贮存、转运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真空浇铸机废模具返回卡尔多炉回收稀贵金属。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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