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97号(租赁郑州市上街区陶粒砂厂闲置厂房),占地面积550平方米,建设年表面处理加工5400吨机械配件项目。主要设备:渗锌炉、抛丸设备、空压机等。
1、废气:车间内贮存分区进行二次密闭,并顶部设集气罩,管道收集。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挥发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酸雾、恶臭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废气治理措施“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15m排气筒,浓度≤120mg/m3,速率≤10kg/h),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对其他行业的要求(排气筒排放限值80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70%);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15m排气筒,浓度≤100mg/m3,速率≤0.26kg/h);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二级标准(硫化氢排放量≤0.33kg/h、氨排放量≤4.9kg/h、臭气浓度排放量≤2000(无量纲))。
2、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破损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