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周村工业园区,租赁场地面积为14333.4㎡,厂区现有厂房8000㎡、混凝土搅拌车间200㎡、砂石原料库6000㎡。利用场地现有混凝土搅拌生产线2条,安装、维修恢复相关环保设施后进行生产。建成后年产6万立方米混凝土。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1、废气:(1)该项目加工生产线及所有工序均封闭处理,原料库及投料作业区域车间安装喷干雾降尘系统,并针对投料区域加密布置喷雾喷头。(2)砂石料计量皮带落料点粉尘经计量后通过皮带输送到主上料皮带,之间的落料点处设置集尘罩,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水泥计量斗泄压口、搅拌机泄压口均以管道密闭连接至除尘器,砂石料缓存仓进料口设置集尘罩收集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水泥筒仓泄压口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6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运营期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混凝土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和料斗清洗,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适时抽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得外排。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沉渣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试验室废弃混凝土块收集后外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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