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温州海经区昆鹏街道霓荣中路56号(中国温州安全应急产业园)11幢一单元一~五层,项目建筑面积2928.51m2。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建成后形成年产不锈钢阀门120万只、不锈钢管件100万只的生产规模。具体建设内容见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涉及海域分别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一类标准,第四类标准。地下水参照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附录D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2.0mg/m3。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结合实际,文教咨询组团、都市经济组团和综合服务组团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交通规划涉及快速路、主干道沿线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筛选值。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主要废水为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其相关标准后纳入瓯江口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其相关标准后纳入瓯江口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主要废气为抛光粉尘和切割烟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噪声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落实废气处理设施。抛光粉尘经集气通过水喷淋除尘处理后,引高排放。切割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环评要求,且不低于15米,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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