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永凝路,利用自有厂房面积500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五金工具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产钢丝钳500万件。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空时金加工、铣加工工段产生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5. 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以本项目生产车间边界为起始点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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