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江西中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南路(坐标:N26°59'30.989、E114°59'43.837)。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的0.65%。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购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南路旁地块,新增1#研发楼、2#综合楼、3#厂房、4#厂房、5#气站、6#动力站、7#化学品库以及生产设备等。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研发楼主要用于布置办公室及会议室;2#综合楼主要用于布置食堂及宿舍;3#厂房主要用于布置产品生产线等;4#厂房备用;5#气站用于贮存氢气和氨气;6#动力站作为能源控制中心;7#化学品库贮存酒精。以硅衬底、三甲基镓、三甲基铝等作为原辅料,经高温烘烤清洗、外延生产等工序生产外延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
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废水为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冷却装置更换废水、废气处理设备生成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在总放流池汇合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井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赣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外延生长废气经内置集气收集+粉尘过滤器+氨分解炉+氢气燃烧炉+冷却装置与经内置集气收集+吸收桶吸收处理后的高温烘烤废气混合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食堂油烟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针对无组织排放的擦洗废气,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加强车间通风及厂区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NOx、Cl2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NH3、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噪声以生产车间机械噪声为主,通过基础减振、进口消声、密闭生产线隔声等综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自来水制纯水系统更换的废滤芯及废RO膜、粉尘过滤器收集颗粒物、废石墨衬底托盘、废吸收桶、废UV灯管、废包装瓶、废抹布、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等。
粉尘过滤器收集颗粒物、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相关专业回收公司;不合格品、自来水制纯水系统更换的废滤芯及废RO膜、废石墨衬底托盘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废吸收桶、废UV灯管、废包装瓶、废抹布、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存放于专用容器中,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