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选址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舟山村委会山地,总投资6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规模化生猪养殖,年出栏生猪25万头,总占地面积882216平方米,主要建设生猪生产线,配套料塔、料线、栏体等养殖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包括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建筑垃圾等。运营期主要污染包括养殖废水、生活污水、恶臭、沼气发电机燃烧尾气、噪声、污泥等,其中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林地和场内绿化浇灌;恶臭经喷洒除臭剂及设置生物滴滤池等综合措施处理、沼气发电机燃烧尾气经“汽水分离器+二级干法脱硫”处理后引高排放;噪声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分类妥善处置;能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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