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已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代码:2311-441203-17-01-550991。请你单位后续通过该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执行。
项目投资规模:概算总投资为73.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66.5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3.7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52亿元,具体请按肇鼎财审函〔2024〕10号文执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装饰、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小公园、栈道、安置地村、硬底化、停车场铺装、等。
项目须严格按照资金批复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中批复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须严格按照《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肇财采购〔2022〕8号)《关于转发<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肇鼎财采购〔2020〕17号)和《关于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通知》(肇鼎财〔2019〕51号)等执行。
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报来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其它等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方式的,由你单位自主决定方式。
项目须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项目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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