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坛顶村东区158号万洋高新技术产业园25号楼1-5层。
职工人数:项目职工100人,均不住宿。
建设性质:迁扩建。
建设内容:购置厂房13717.79平方米,其中包含500平方米,用于办公;购置的生产设备有搅拌机、水枪、真空泵、抛光机、磨底机、修边机、喷枪、冲床、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喷塑流水线。
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汇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
项目喷粉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采取“收集装置+滤芯除尘(喷箱自带)+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喷粉后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收集装置+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焊接、激光切割粉尘(颗粒物)采取“收集装置+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后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二楼开发部彩绘注浆废气汇同5楼彩绘废气一同采用“收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2F开发部喷漆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汇同5楼气旋水帘柜(1-2)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机废气+25m高排气筒(DA0010)排放;三楼注浆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三楼打磨修坯粉尘采取“收集装置+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三楼喷漆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五楼彩绘废气采用“收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5楼喷漆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011、DA0012、DA0013)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项目建设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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