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宿州市萧县大屯镇杨套楼村和张庄寨镇洪河集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采选90万吨铁矿石,年生产49万吨65%的铁精粉。项目建设总投资约61603万元。项目核准代码:2201-340000-04-01-588800。
废水治理:
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井下涌水经提升至地表高位水池后回用于井下用水、选矿用水以及绿化、洒水抑尘用水等,未利用部分经处理达标后排向附近地表水体,选矿工程中产生的溢流液、滤液、反冲洗废水等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过程中,不外排。井下用水、绿化、洒水抑尘等用水全部蒸发消耗,不排放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的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环节,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杨套楼采区排放废水排入新毛河,洪河集采区排放废水排入洪河。经处理后,本项目的排放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治理:
卸料仓口卸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破碎机、输送转接站等粉尘经管道集中负压收集,收集废气共同经过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1#)排放。
废气经管道集中负压收集后共同经过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2#)排放。项目破碎、筛分以及物料转运等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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