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占地面积4.4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库房等设施7.55万平方米,购置碳捕集器、真空回收塔、淡液蒸馏塔、冷凝塔、洗涤塔、结晶器、干燥器、包装机等设备300台(套),以盐、液氨及二氧化碳为原料,通过碳捕集、真空、干燥、重灰、结晶、制冷、干铵、包装等工序生产小苏打产品。项目完工达产后,年产小苏打150万吨(其中食品级小苏打149万吨、医药级小苏打1万吨),副产氯化铵100万吨。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不涉及新增煤炭消耗;承诺项目开工前完善安全、环保、消防、节能、水土保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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