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位于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前阿拉村,企业于2020年5月22日取得《关于吉林省锦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吉市(龙)环建(表)字〔2020〕13号;2020年6月10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220203MA17BPB118001W;2020年12月完成自主验一、收。本项目拆除蒸汽车间内现有的2台1t/h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新建1台WSH3.0-SM卧式3t/h生物质旋风风管燃烧蒸汽发生器。
主体工程:30m2蒸汽车间依托,地面硬化,新建1台3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储运工程:储料区,位于蒸汽车间内,占地面积为10m2,用于存放生物质颗粒燃料(编织袋包装);灰渣储存区,位于蒸汽车间内,占地面积为10m2,用于暂存灰渣及除尘灰(袋装)。环保工程:将原有25m排气筒加高至30m。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产用汽由新建的3t/h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提供,无生活供暖,不设食宿。年工作250天,每天运行3小时。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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