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州路以东, 檀香路以南,占地约48亩,建设高标准辣椒深加工生产线及生产车间、储存车间、宿舍楼、办公楼,配套建设道路、绿化、 消防、环保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项目油烟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工业窑炉中相关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污水站污泥干化后外运作为园林土壤改良剂;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在厂区内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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