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校初期,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10万平方米(150亩);校舍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2000在校生为基数);教学科研行政用房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土地性质为教学用地。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学校配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学校依托于江丰电子孵化基地的基础,待学校确定成立后,可选派教师来哈交流学习,可聘请江丰电子行业专家进行教学,切合落实校企共建、行业办学的突出亮点,使学生在校期间掌握企业所需技能,毕业后能无缝衔接至工作岗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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