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国大路北、膜天路东,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租赁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包括车间、仓库等。购置主要设备17台套。项目利用毛坯铸件等为原材料,进行下料、车床、铣床、钻孔、打磨、加热、淬火、组装等工艺(项目不涉及铸造及锻打工艺),年加工矿山机械配件5万件(内径在2mm—130mm之间的齿轮轴、齿圈轴承)。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主要用能为电力、水等,耗能设备主要有切割机、车床、铣床、钻床、攻丝机、砂轮机、热处理炉(型号RT3-660-12AS、RT3-220-12)、行车等。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26吨标准煤(当量值),1047.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费量345.93万千瓦时,水消耗量为10000吨。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2025年5月完工。项目产品及工艺流程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的鼓励、限制、淘汰三类产品或生产工艺中,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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