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位于石敢当街以北,天平湖西路以南,泰山石敢当文化园内,不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2、项目属于改建类项目;3、项目总占地27万平方米,无新增土地面积;4、使用原有建筑面积,无新增建筑面积;5、项目投资额度为1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多方筹集。项目投资用于对泰山石敢当文化园内飞越泰山、盘古开天、古镇梦幻、石敢当降妖、峡谷漂流、英雄石敢当剧场游乐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适时增加游乐场所智能监测装置、智能音视频设备、智能交互装置等提升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数据化管理水平;6、年综合能耗108.64标准煤;7、项目属于产业调整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第三十四项第2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8、公司承诺:①项目不违反相关产业政策;②承诺项目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项目;③保证做好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等保障措施;④承诺以上所报信息均属真实,对所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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