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银海三路以北,银海五路以南,金河一路以西,项目规划建设用地50亩,建设规模为3.0万m3/d(各类产品水总和),分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海水取水工程,包括海水取水头部,海水引水管线以及取水泵房;海水换热站、海水淡化厂内的海水预处理工程(含高速气浮池、沉淀池、超滤系统)、海水除盐工程(特指一级反渗透)、深度脱盐工程(二级反渗透、EDI)、污泥及废水处理工程(含中和废水池、污泥调节池、污泥脱水机房)、浓盐水综合利用工程(如提锂、提镁及盐浓缩),各级储水调节设施和送水泵房,此外,还包括变电间、管理用房等公共设施。不含外送水管线。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四十二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条“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利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7922吨标准煤(当量值),22239吨标准煤/年(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费量6446万千瓦时。该项目不是剧毒化学品项目,不是“两高”项目,项目不涉及硝基物和溴素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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