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津城街道阳光大街和宏图路交叉口西北角。新建生产车间及办公楼等建筑,占地面积31426.3m2,建筑面积21300m2,购置板材生产设备6套,,天然气导热油炉4台,模压机20台。挤出机6台,龙门铣20台,加工中心6台,精密切割器20台,混料机10台,粉碎机3台,磨粉机3台,建设板材生产线6条。实现年生产聚乙烯板材1万吨、PP板材3000吨。原材料:聚乙烯材料、PP颗粒、色母粒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混料→装模→模压成型→冷却定型→分切→机加工→检验→入库,边角料→剪切→粉碎→磨粉→回用。年用能量预计为:80万千瓦时;该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在工业园区(集聚区)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承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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