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隶属于东港区石臼街道,项目地点位于北京北路以东,海滨五路以西,天津路12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院外停车场,该场地产权为经开区税务局。经核实,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点所属行政区划为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与场地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且双方自愿签订,内容真实有效。项目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投资额度为65万,使用原有停车位,无新增土地面积,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计划建设3台160kW直流充电桩,1台80KW直流充电桩,4台7kw交流充电桩配套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及安防、道闸、单挑膜结构雨棚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共有11个充电终端,为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电力年耗用量70万kwh。我单位承诺项目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该项目建成后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86吨标准煤以内,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承诺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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