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镇政府东1千米路北,总占地面积3310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2920平方米,主要土建内容为7栋车间、办公楼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挤出机、破碎机等220台(套),不使用国家淘汰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主要工艺流程为检查,人工拆解,箱体破碎分选,分类收集。原材料不使用进口废弃电子电器,不处理危险废弃电子产品,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清洗工序实现自动控制和水循环利用,分选工序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配套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符合沂南县大庄镇城镇总体规划。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符合产业政策规定,不属于煤耗项目,项目占地为建设用地,土地符合规划且不在生态红线及其他不允许搞建设的区域内。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