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变更基本情况
受排水管线工程占地、防洪安全等影响,项目实际建设相较于设计阶段存在部分调整。建设单位拟请求在不改变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与主体处理工艺的前提下,对污水处理厂排水路径、消毒工艺与设施加盖等三方面的情况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①污水处理厂排水路径变更:原环评中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DN800专管排入澹水,入河排污口经纬度为E111.86519623°、N29.64850736°;实际建设由于污水管网占地与防洪安全等问题,尾水采取就近排放,进入东侧农灌沟渠,澹水水位低于34m时(一般为10月至次年3月),污水通过下游155m处农灌沟渠自流口排入澹水,自流口底板高程32.7m,入河排放口(自流口)位于澹水右岸,入河坐标E111°51′58.38470″,N29°38′45.95730″;澹水水位高于34m时(一般为4月至9月),农灌渠自流口闸门通过人工关闭,污水通过下游250m处的东洲机埠电排排入澹水河,入河排放口(东洲机埠电排)位于澹水右岸,入河坐标E111°52′00.30279″,N29°38′43.66977″。
②消毒工艺变更:原环评中尾水消毒采取紫外消毒;实际建设采用次氯酸钠溶液作为消毒剂。
③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原环评中要求污水处理构筑物,包括氧化沟、二沉池、紫外消毒池、污泥浓缩池等,进行加盖封闭,臭气收集后进入生物滴滤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建设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包括氧化沟、紫外消毒池、污泥浓缩池等,进行加盖封闭,臭气收集后进入生物滴滤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由于二沉池出水为清水,无臭气污染源,因此,建设单位未对二沉池进行加盖与恶臭气体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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