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无极县鸿瑞装饰材料园区有限公司院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4′39.981″,北纬38°14′45.522″,项目西、北侧为闲置车间,东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在建厂房,南侧为石家庄林松门业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东北侧476m处的南沙窝村。项目购买现有闲置生产车间,企业购置封边机、精密锯、冷压机、立铣机、十字锯、空压机、多片锯、角锯等生产设备等生产设备等并配套建设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烤漆门门板、门套3000套/年,墙板5000平方米/年,生态门门板、门套4000套/年生产。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排入园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废水为水帘、气旋柜废水,水帘、气旋柜废水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裁门、打磨、打孔、涂胶、封边、喷漆废气。无组织废气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裁门、打磨、打孔、涂胶、封边、喷漆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其中下料、裁门、打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胶、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经负压系统收集通过“水帘+气旋柜”处理后,以上两股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机装置”(TA002)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2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和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无组织废气
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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