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白水街道绿色水电铝产业园区工业大道22号,属于新建项目。项目1号厂房、办公生活区依托租用标准厂房,需新建2号厂房,施工期主要为生产厂房、生产设施设备安装及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焦炉煤气燃烧、熔炼、扒渣、精炼废气、炒灰系统炒灰机废气、炒灰系统球磨废气。
根据源强分析,本项目焦炉煤气燃烧、熔炼、扒渣、精炼废气(DA001)排放颗粒物、SO2与氟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 中熔炼炉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炒灰机废气(DA002)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2.125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标准要求(120mg/m3,3.5kg/h);球磨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12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120mg/m3,3.5kg/h)。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区南侧225m处的独树海子,独树海子位于项目上风向,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铝棒切割刀冷却水及炒灰机冷却水,碱液喷淋废水、生活用水及初期雨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铝棒切割刀冷却及炒灰机冷却水定期排污至碱喷淋补充水;喷淋系统废水加片碱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清理沉渣;食堂废水经1座15m3隔油池处理后并入其他生活污水经3座9m3、30m3、15m3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1座7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外排至园区工业污水管网。项目区各类污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和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倾动熔化炉、铸造机、锯切机、炒灰机、输送机、风机等机械设备。根据源强核算,项目运营期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和措施
项目铝渣回收后的铝灰渣及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云南衡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碱液喷淋塔循环沉淀池定期清理,生产后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可外卖制砖或送至填埋场进行填埋等处置,若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切割白料直接返回熔炼炉作为原料;废耐火材料经收集后袋装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交由制砖厂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置;废弃滑石粉集中清理后外售制砖企业用作原料;废机油盛装于桶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运营期固废能做到100%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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