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地点:中山市石岐街道。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截污清淤和公园提升工程两部分。一是截污清淤,包括污水管截污、新建挂管、湖底清淤等。二是公园设施提升,包括道路工程(公园外部新增连接道路“步云里”238.2 米)、园建工程(新建滨水栈道 270 米、新建西门广场和北部节点广场 1583 平方米)、绿化工程(改造北侧绿地 6200 平方米、绿地修复及提升 9400 平方米)、桥梁工程(新建 2 座、加固 1 座)、建筑工程(公厕内外部装修 4 座、盆景园建筑修复 1 座)、其他配套(修复挡墙 2348 米、拆除公园内部老旧危房 790 立方米、配备照明设备等)。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包括广场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截污工程和其它配套设施等。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项目总投资额2668.360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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