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新城区境内,西起长安路,东至芝阳路。项目道路全长440.741m,道路红线宽度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工程、排水管网工程及监控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本项目改造的昌明街*******道路全长440.741m,道路红线宽度25米。横断面形式为:5米人行道+3.75米机非混合车道+7.5米机动车道+3.75米机非混合车道+5米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道路次干路;计算设计速度4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交通量饱和设计年限15年;设计弯沉24.5(0.01mm);标准轴载BZZ-100。排水管网工程:本项目拟铺设改性高密度聚乙烯(HDPE-M)双壁波纹污水管网共计总长290m,其中:铺设DN400(HDPE)污水管275m,DN150(HDPE)污水管道15m;同时,铺设钢筋混凝土雨水箱涵(尺寸1000×1100mm)8m。设置Φ1000圆形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座,Φ1000沉泥井2座,截流井(尺寸600×600mm)2座。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标志、标线、监控、交叉信号灯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主要用能为电、汽油、柴油。主要用能设备有污水泵、清扫车、洒水车等。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耗量0.92吨标准煤(当量值),2.1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0.67万千瓦时。本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于2024年7月开始,至2025年2月底竣工结束。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项“城镇基础设施”第1小项“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第2小项“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排水工程及相关设备生产,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相关要求。属于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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