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共布置6个充电车位,不设立钢结构雨棚。充电桩项目采用设备为80kw一体双枪直流充电桩1台,额定功率80KW。7KW交流充电桩4台。项目主要耗能设备为直流充电桩。预计建成后保守日均服务18辆乘用车,直流单枪日均充电量约50千瓦时,交流单枪日均充电量约10千瓦时,年运营时间365天,年能源综合折标煤(tce)当量值为6.28吨标煤,等价值为15.58吨标煤,其中电力消耗5.11万千瓦时。服务费0.45元/千瓦时,整站年盈利2.3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我单位承诺依法依规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必要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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