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工业园中盛路以南、华圣路以东,日照锦湖金马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1)135号要求,由日照锦湖金马化学有限公司就地实施安全隐患整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该项目不新增产能。对聚合釜、全自动在线清洗系统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将反应部分各物料进料阀门由原来的手动开关阀门进料,改造为自动控制进料,并增加联锁停止进料功能,以实现现场无人操作,并增加紧急停车功能。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电力年耗用量980万kwh。我单位承诺项目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该项目建成后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9950吨标准煤以内,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承诺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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