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经开区小微产业园项目占地57.52亩,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主要是发展先进产能,对现有机械加工产业厂房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标准化厂房2栋,建筑面积为16619.13平方,改造厂房3栋,建筑面积为10863.69平方,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1.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2.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项目单位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出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3.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4.严格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5.提交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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