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设新药试验评价中心项目,项目位于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擂鼓石东大街28号,占地面积1800平米(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738平方米,购置生物安全柜、不锈钢猪培育床、灭菌柜、兔笼、SPF鸡隔离器、淋浴设备等103套设备,建成后用于公司新兽药的试验和评价,每年可进行300批次的新药试验和评价。我公司承诺:1、项目不违反相关产业政策。2、项目不涉及新增燃煤消耗,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工作。3、项目保证做好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等保障措施。4、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将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5、若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我公司将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若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我公司将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6、我公司将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7、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将先完成备案变更后再实施项目;若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我公司将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自愿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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