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蚌埠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电镀园区)E2#3层部分厂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蚌埠市鑫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租赁安徽产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信息产业园厂房1100m2,建设镀铬生产线项目。项目对租赁厂房进行车间装修,购置一条电镀生产线及相关设备。项目产品镀层为硬铬,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镀件玻璃器皿模具20万只;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雾废气,废气收集方式主要采用负压顶吸+侧吸的废气收集装置,通过变频控制使得槽内形成负压,废气经集气系统汇集至废气处理装置。槽体始终处于相对封闭的负压空间,挥发的酸雾逸散到车间空气中的量很小,因此整个过程的废气收集率可达到95%以上。一般酸性废气:顶吸+侧吸+一级喷淋塔+15m高排气筒(DA001);含铬酸性废气:顶吸+侧吸+回收+二级喷淋塔+15m高排气筒(DA002)含铬酸性废气:顶吸+侧吸+回收+二级喷淋塔+15m高排气筒(DA003)车间通风装置。项目废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铬酸雾、HCl排放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周界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源主要为未被捕集的铬酸雾、HCl,根据与同类项目类比,未收集率为5%,通过加强通风,上述少量未收集的废气达标排放。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铬酸雾、HCl排放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铬酸雾、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电镀生产车间生产废水单独收集进入电镀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与其他废水混合前废水中第一类污染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如pH、COD、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等执行蚌埠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生产废水经电镀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蚌埠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迎河,最终汇入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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