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综合楼,位于新泰市新甫路1369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设15层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内设实验用房2000平方米,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保障用房2000平方米,行政用房2000平方米,卫生应急作业(响应)中心2000平方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调度指导中心1000平方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隔离备勤室1000平方米,疫情重点人员隔离留观室1000平方米,区域应急监测基地1000平方米,健康教育基地1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卫生应急作业(响应)中心、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调度指导中心、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隔离备勤室、疫情重点人员隔离留观室、区域应急监测基地、健康教育基地为一体的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单位作出以下承诺:该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列明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设备、产品、工艺等;该项目无新上燃煤锅炉,不涉及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行业;不属于两高化工、集成电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省市权限审批项目;该项目未开工建设,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进行安全审查,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变更后再实施;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填报内容如存在故意隐瞒或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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