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厂房共 5 层,其中 1F 主要为下料、红冲、抛砂工序,2F 主要为抛光工序及原辅料仓库,3F 为机加工工序,4F 为组装工序,5F 为成品仓库和办公室。本项目主要采用下料、红冲、机加工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4500 吨铜制品的生产能力。
给排水:由工业区块供水管网供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最终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
红冲废气:本项目共设 2 套红冲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分别为 14000m3/h 和 15000m3/h。在每台冲床冲压点侧后方和天然气加热点均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再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抛砂粉尘:抛砂机运行时基本密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同一根不低于 15m 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收集风量约 6000m3/h;抛光粉尘:抛光机设置三面围挡侧吸式集尘罩将粉尘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后再通过同一根不低于 15m 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收集风量约 10000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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