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位于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河路1500号。项目概况: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8.0万m3/d,设计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A标准。主要处理对象为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工业废水,主要包括平湖市污水西片区、东片区的造纸类、食品加工类、石油化工类企业废水,及平湖市再生水回用工程浓缩液。再生水利用(二期清排提标)工程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原水采用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一级A尾水。本工程土建设计产水规模为4万m3/d,近期设备配置产水规模为3万m3/d,出水进入园区再生水管网供水工程,达到片区企业用水需求和清洁排放的要求。投资:58412.73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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