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光明路与恒兴路交叉口东北角,拟用地10亩,建设销售展厅、办公区、维修车间等建筑共计6000平方米。2、购置举升机、烤漆房、充电桩、销售展厅设施等设备5台(套),建设维修线2条、销售展厅2层,实现年销量2000台次、维修车辆1800台次。3、主要原材料为:无,生产工艺为: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汽车销售展厅与售后保养维修于一体的汽车4S店。4、项目主要耗能设备为展厅大屏幕、举升机、烤漆房、充电桩等,电力消耗10万度。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将在依法依规办理规划、土地、环评、施工许可、文物保护等必要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我公司提供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完备,可提供原件进行核实检查。如有弄虚造假行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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