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枣庄市薛城区永福南路211号中石化薛城第二加油站后院闲置土地内(北至清泉花苑、东至永福南路、南至国浩美都、西至国浩美都),土地性质为授权经营,为我公司全资自有土地。项目占地约900平方米,不设立钢结构防雨棚。设备选用科大智能品牌480KW群控柜2台,360KW群控柜1台,配备10台双枪充电终端,共计增设充电车位数20个,平均单枪功率60千瓦,恒功率范围DC300-1000V,输出电压DC200V-1000V,最大电流250A。新建增设1250kva变压器1台,所增设设备安全距离均符合国家安全距离要求。项目预计建成后日均服务75辆乘用车,单枪日均充电量约113千瓦时,年运营时间365天,整站年充电量预计82.66万千瓦时,服务费0.35元/千瓦时,年运行成本约24万元,整站年利润约5万元。项目主要耗能设备为充电设备,年能源综合折标煤(tce)当量值为101.59吨标准煤,等价值为252.11吨标准煤。我公司承诺该项目信息真实,符合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存在重复备案,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年限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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