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建设项目;2、项目属于新建类项目;3、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王士店村;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使用现有土地面积5400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建设生资仓库一栋及场内配套道路硬化及水电管道等配套设施,新增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不涉及新增能耗;5.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6.本项目的建筑期限为2024年到2025年,承诺: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7.承诺: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8.承诺: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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