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山区白塔镇国家村(公司原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土地证号为鲁(2021)淄博博山区不动产权第0001050号,不新征土地,不对现有土地做出扰动,不新建厂房,本项目占地19亩,共购置抛丸机、全自动注塑成型机、数控车床等国产设备23台(套),(淘汰同类型低端设备),公用设施利用现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能不变,仍为100万套商用车空气悬架高性能减震件及铝镁合金复合减震件产品。(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须严格按照发改、工信、国土、规划、环保、住建、应急等部门要求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