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华轩物流有限公司计划在贾镇高庄铺村309国道路南江北加油站300米路东华轩物流停车场院内建设充电桩。新建1座自用充电站。项目占地面积2000㎡,具备30个充电车位,购置3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10台,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2台,安装4台1000KVA变压器进行供电。项目建成后24条充电枪每天可为4辆新能源汽车和20辆电动卡车提供快充充电服务。项目能耗:年用电量约80万度,项目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手续完整合法合规。我单位承诺项目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性和淘汰类。我单位承诺:1、该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不违反相关产业政策;2、项目不涉及新增燃煤消耗,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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