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0.0Mt/a,服务年限约86.9a,为新建矿井项目,总投资为43.41亿元。本矿井位于新疆鄯善县库木塔格矿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能源[2020]1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库木塔格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面积约23.81km2。矿山采用露天开采。主要可采煤是较好的火力发电用煤和工业锅炉和民用燃料,也可做气化用煤、液化用煤。煤炭产品主要供给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40亿方/年煤质天然气项目及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经矿井选煤厂加工后,产品煤采用带式输送机—铁路联合运输方式。矿山水源由鄯善县二塘沟水库和柯柯亚二库及坎尔其水库至七克台集水中心引水工程提供;矿山双回110kV电源引自库木塔格矿区220kV变电站110kV侧不同母线段。
本矿位于新疆鄯善县城东偏南方向80km处,行政区划隶属鄯善县管辖。矿井建设总用地面积为807.30hm2,所占用地为国有用地,无房屋征收,不占用耕地、林地,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矿坑水进行净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净化处理后77m3/d作为采区降尘洒水用水;生活污水排水量为500m3/d,经净化处理后,全部作为浇灌绿地、浇洒道路及露天采区降尘洒水的水源。生产系统地面冲洗、车间地面冲洗及冲洗车辆排水量为454m3/d,处理后作为采区降尘洒水用水。拟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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