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工业园中盛路以南、华圣路以东的日照锦湖金马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内,由日照锦湖金马化学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不新增产能,项目实施后,原20T燃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不拆除,新项目将购置机型为LSS0.5*2-1.0-Q的超低氮蒸汽发生器10台。该发生器为两个水容积均小于30L的本体单元组合而成。单独一个本体单元配置独立的燃烧器,蒸发量为1t/h.台,设备冷凝器每个本体单独能独立使用并能独立调节功率大小,程控装置具备单元级联功能,可以实现智能化无人控制和节能降碳。项目建成运行后能耗主要使用天然气,达产运营期间项目电力年耗用量20万kwh,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4950吨标准煤以内。我单位承诺项目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该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承诺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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