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拟建于滨湖路以南、胜利路以东,天颐湖景区;2、占地面积5852.57亩,无新增用地;3、项目建设一处运动健身、体育科普及赛事举办为一体的综合体育公园,建设内容包括健康步道6000平方米、露天游泳培训基地6000平方米、沙滩足球场20000平方米、沙滩排球场26000平方米、垂钓竞技场9000平方米,装修改造船体、器材存放中心7500平方米、运动休息区4000平方米、室内运动场馆6000平方米,对水面进行清淤建设水上赛道及水上运动区等,配套智慧停车场120000平方米以及公共区域绿化、园区内道路硬化等工程,充电桩600个以及各类体育器材等其他设备;4、项目年综合能耗148.66tec(当量值),其中:电力年消耗量120.96万kwh;5、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九项体育类中第3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同时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6、项目建设起止年限2025年至2027年,承诺: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7.承诺: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8.承诺: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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