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蓬*******眼科医院项目位于蓬莱区登州街道南关路金沙井街7号102号,占地面积1741.71平方米,租赁改造建筑面积4467.77平方米,包括眼科、内科、麻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预防保健等。购置主要诊疗设备100台套,设置住院床位30张,医院等级为二级眼科专科医院。项目建成后门诊接诊量为100人次/每天,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主要用能为电力、水等,耗能设备主要有强脉激光治疗仪、干眼分析仪、电脑曲率验光仪、综合验光仪、裂隙灯显微镜检查仪、紫外线消毒机、多色光训练仪、icare眼压计等。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耗量58吨标准煤(当量值),144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156万千瓦时,水消耗量6500吨。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项目产品及工艺流程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的鼓励、限制、淘汰三类产品或生产工艺中,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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