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岱岳区*******设施建设项目;2、项目属于新建项目;3、项目位于泰东路以东,泰肥一级路以南;4、项目投资额1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29亩,安装20KW汽车交流充电桩单/双枪1000台,配套干粉灭火器322个、投光灯1833盏、监控摄像头330个、93套配供电及监控等配套设施;项目年综合能耗折合30吨标准煤;5.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四、电力第5条电力消纳: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同时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6.项目开工2025年、竣工时间2028年,承诺: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7.承诺: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8.承诺: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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